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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局组织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一致性用水定额成果研讨

12月6日,太湖流域管理局组织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所在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开展一致性用水定额成果研讨,研究推动下阶段工作。

  制定示范区一致性用水定额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手段。2024年示范区水利(水务)领域工作计划明确太湖局牵头开展示范区一致性用水定额研究,努力破解示范区所在省(市)用水定额差异性,以及新兴产业用水定额覆盖不全等问题。

  太湖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推动任务落实。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省市、地方共同组成工作组,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通过座谈研讨等形式,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确保工作质量。二是注重调查研究。赴两区一县水行政主管部门、9个行业14个重点用水单位现场调研,了解产业结构特点、用水定额执行情况、一致性用水定额名录建议等,为一致性用水定额编制奠定基础。三是扎实数据收集。完成示范区324家单位用水、642份有效样本数据收集以及各单位用水环节及节水潜力分析等。四是形成重要成果。坚持严格管控和因地制宜相结合,研究提出了涵盖工业和服务业两大领域、共26个产品和50个用水定额值的重要阶段成果。

  示范区所在省、市、县水利(水务)厅(局)代表围绕一致性用水定额实施范围、印发方式、产品分类及定额数值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讨论,大家纷纷表示,一致性用水定额研究基础扎实,成果来之不易,建议对样本数据进一步完善后采用适当方式推动实施。

  下阶段,太湖局将组织做好成果的修改完善工作,并积极商有关方面加快研究推动成果的转化使用,服务支撑示范区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