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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4家公司围标@被告人犯串通投标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刑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海南法院2024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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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典型案例目录如下:
1.谭某串通投标罪案
2.徐某辙、林某洪等5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案
3.陈某与某公司、袁某某、符某某、汪某某、某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4.某集团公司与关某公司、百某公司、苏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5.隋某等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6.洲某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转破产重整案
7.凯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6家子公司预重整转破产重整案
8.某爱医院与孙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9.三亚某论坛发展公司、三亚某论坛建设公司诉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协议案
10.申请执行人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儋州某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
本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案例1和招标投标相关,具体如下: 
2018年8月1日,琼海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河南某同路桥公司就海南省农村公路六大工程琼海市县道改造工程代建监理,该公司委托广某公司负责实际招标。2018年10月15日,广某公司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发布招标公告。
被告人谭某于2018年10月初找到海南省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胜,称其能够获得该工程,但因其没有资质需要挂靠A工程公司竞标,竞标成功后由谭某挂靠施工实际负责该项目,双方约定谭某支付项目总价的1.5%作为挂靠费。同时,由于谭某不熟悉投标具体流程,为确保中标,委托A工程公司全面操作投标事宜并负责寻找围标单位参与围标,围标费用由谭某支付。
张某胜安排A工程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柯某清与谭某对接,柯某清又安排A工程公司时任经营部部长王某具体操作,谭某提供了广某公司业务员张某的电话,王某据此提前获取了项目招标内部资料。之后王某联系海南B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C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某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某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围标并承诺支付费用。
通过上述5家公司串通报价参与围标,A工程公司中标工程第2标段,中标价格为43296136.64元,谭某支付了围标的4家公司各3000元至5000元好处费并挂靠A工程公司实际施工。2022年11月24日,谭某到案。
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人谭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本案中谭某还有受贿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3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二百七十一日折抵刑期二百七十一日,即自2023年5月17日起至2030年8月18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缴纳)。
2.暂扣于东方市人民检察院的退赃款640万元中的49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余150万元中的53万元抵作对被告人谭某所处罚金;多出的97万元,返还被告人谭某。被告人服判,不上诉,本判决已生效。


来源: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