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评审制度改革,强化智慧监管,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陕西省财政厅于近日印发《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三盲一共享”评审实施方案》(陕财办采【2024】12号)(以下简称《方案》)。
一是投标(响应)文件实现“盲投”。《方案》指出,要明确采购文件编制规范,实现“盲投”:投标(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响应文件、技术评审文件和商务评审文件三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可以显示供应商名称和相关信息,技术以及商务部分不能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
二是评审专家实现“盲抽”。《方案》明确,要优化评审专家管理,实现“盲抽”:各级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特点,科学合理填报所需评审专家的评审专业、人员数量、抽取时间、回避要求等内容,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分两次向抽中的专家发送短信通知,第一次告知评审时间以及评审大致区域,专家回复确认能够参加的,在评审开始前三小时通知具体的评审地点及评审席位,全程隐藏专家信息和项目信息。
三是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实现“盲评”。《方案》规定,要完善电子化交易系统功能,实现“盲评”:项目评审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的,由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进行“盲评”。电子化交易系统将所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随机排序、随机生成编号,推送至各评审专家。评审专家依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四是实现评审席位“共享”。《方案》指出,要统一标准改造评审场所,实现评审席位“共享”:按照统一标准对全省各级政府采购中心的评审场所进行改造,优化布局设计,提高评审场地利用率。鼓励社会代理机构同步建设独立评审席位。所有评审席位全省共享、统一编号、智能分配。评审时,根据角色不同,设立主、副评审席位,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的评审席位为主评审席位,采购人代表在此评审;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在副评审席位评审。未建设评审席位的代理机构,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的政府采购中心申请主评审席位。实现同标不同地、同室不同标,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之间地理和物理隔离、互不见面。重大采购项目可以选取外省专家,实现远程异地评审。
《方案》明确,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实施政府采购领域“三盲一共享”评审改革,整合分散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推动全省远程异地评审常态化、采购文件规范化、评审席位建设标准化、席位分配随机化,实现“一网通办”,动态监管、全程留痕、逐项追溯,陕西省内外评审专家异地共享,项目信息、专家信息分割屏蔽,减少“熟人效应”对评审环节的影响,防范围标串标行为发生,降低廉政风险,形成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公平竞争的良性闭环。
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