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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总公布2021年全省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日前,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公布2021年全省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公布了2021年全省防汛抗旱责任人和主要江河、城市、大型及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通知》指出,根据国家防总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要求,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落实了全省13个市区防汛抗旱工作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以及9条主要江河、12个主要城市、98座大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共203名。

《通知》要求,各防汛抗旱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今年安全度汛和抗旱用水安全。(记者:吴莎莎 实习生:王嘉敏)